首页 > 公文制度 > 规章制度 > 人力行政部

关于泰和&雅域入职体检规定

1.目的

员工身体健康是公司最大的财富,也是公司得以稳定发展的保证,为确保入职员工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特要求部分入职员工必须进行体检并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体检报告进行存档备案。

2.体检对象

通过面试并达成入职意向的应聘人员:

2.1入职员工为P5及以上人员;

2.2入职员工的岗位为部门要求体检岗位;

3.体检报告:

3.1必须为市级及以上医院或全国连锁体检机构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

3.2体检报告为入职日期前两年内有效体检报告;

4.体检项目

4.1 身高、体重、血压、心率;

4.2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胰脾双肾);

4.3 肝功三项: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谷氨酰转肽酶(GGT);

4.4 肾功三项:尿素,肌酐,尿酸;

5.体检结果要求

5.1 血压、心率正常,BMI值原则上不超过23.9;

5.2 体检报告中未出现重大疾病提醒,如癌症、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5.体检费用及报销

5.1体检费用:实报实销,报销上限为260元,超出部分需员工自费;

5.2体检发票:员工须先垫付费用并妥善保存体检发票,发票抬头为员工本人身份证名字,如果开具的发票不符合标准将导致费用无法报销;

5.2费用报销:入职后将发票交由部门助理,部门助理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报销;

6.其他事项说明

6.1员工须在入职手续办理前提交体检报告,由对应招聘同学进行审核,人综存档,不提交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2本入职体检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泰和&雅域人力行政部所有。

 

 

泰和&雅域人力行政部招聘处

2023年9月19日

版本记录:

版本号 编制/修改日期 编制/修订人 修订摘要 审批人
V1.0 2023.7.5 陈康、张雨璇 制定 林旭璐
V2.0 2023.9.19 陈康、张雨璇 增加体检项目中4.1项及体检结果要求 林旭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