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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考勤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出勤及缺勤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适用公司:泰和。

2.2 适用人员:正式员工、试用人员。

3、职

3.1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人员事务产出标准的制定及事务产出的验收,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审批或查阅考勤相关单据,进行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不打卡人员工作日因个人原因未按照事务产出标准完成相关产出又未请休假;考勤打卡人员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等异常情况)提报等工作。

3.2 部门HRBP:

协助部门负责人对所服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其请假人员提交的相关请假凭证进行审验,负责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不打卡人员工作日因个人原因未按照事务产出标准完成相关产出又未请休假;考勤打卡人员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等异常情况)提报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3 部门助理

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数据的汇总、统计、处理、审核等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统计及时、准确。

3.4 人力行政部:

负责考勤制度的设计,解释,宣导;各部门提报的考勤数据的汇总及抽查、考勤工作的监督等。

 

3.5 财务部:

根据人力行政部提交的月度考勤报表核发员工的工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相关单据核发实习生及临时人员的有关报酬。

4、定义

4.1 正常工作制

公司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当天工作日计算起止时间为00:00:00-23:59:59。

4.2 不定时工作制

针对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4.3 公出

员工因工作需要、事先由上级批准的、在工作时间内于本埠城区内(如福州市五区内)、长乐公务性质的外出,并在当日内往返。

4.4 出差

员工因工作需要、受派遣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并且事先由上级批准的、公出以外的公务性质的外出。

4.5迟到

按个人班别的上班时间已到、非请假(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等,以下简称请假)、休假、公出、出差而未到岗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缺勤情形。

4.6早退

按个人班别的上班时间且非请假、休假、公出、出差于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含)离岗下班的缺勤情形。

4.7 溜

没有办理请假、休假、公出、出差等手续,从公司工作场所的一个门禁出门到任意一个门禁进入,间隔时间超过20分钟,或当天累积出门时间超过60分钟。

4.8考勤月

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月(如6月份的考勤月为5月21日至6月20日);公司考勤工作中的“月”均认定为当个“考勤月”。

4.9缺勤

员工在当个考勤月内产生的迟到、早退、旷工、遛班、请假等任意一种或多种并存的应在岗而未在岗的情形。

4.10异常填单次数

员工当月异常单填单次数与当月事后填单(包括出差单、事假单、婚假单、调休单、年休假单、班次调整申请单及临时班次调整申请单)次数的总和。

5、考勤管理

5.1考勤不打卡人员考勤管理细则

5.1.1除非必须考勤打卡人员(详见5.2.1规定)外,其余人员均要求考勤打卡。

5.1.2上班底线:根据事务产出的标准,按照事务工具的规则和要求去完成相关事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上下游部门协作、未给公司带来风险和损失等情况下,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5.1.3因个人事务有请休假需求以及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必要时间在岗的,需根据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填写相关考勤单据。

5.1.4不以在岗时间计算加班,以事务产出为理由申报加班(详见《加班管理办法》)。

5.1.5上班底线重罚:工作日因个人原因未按照事务产出标准完成相关产出又未请休假,将受到组织重罚(按旷工标准)。

5.2考勤打卡人员考勤管理细则

5.2.1 因工作特殊性必须在司办公且对在岗时数有一定要求的岗位/人员按公司要求进行考勤打卡。

5.2.2 考勤打卡人员应按其排班及班次时间亲自到指定考勤机进行上班或下班的考勤打卡,考勤打卡应在其工作场所在办公区域的考勤机上进行(上班时到其他办公区域开会等公务处理的情况除外,851大楼、新楼、金业、东门可视为同一办公区域),前一次的下班考勤打卡与紧邻的上班考勤打卡的间隔时间必须15分钟以上的,考勤打卡才有效。

5.2.3实行管理岗班次人员,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出勤,每天进行2次考勤打卡,原则上2次考勤打卡间隔9.5H。其余人员正常工作日每日应进行四次的考勤打卡;前一次的下班考勤打卡与紧邻的上班考勤打卡的间隔时间须15分钟以上的,考勤打卡才有效。

5.2.4考勤打卡人员上下班忘记进行考勤打卡或考勤打卡无效的,须在漏打考勤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且在当个考勤月内填写《异常单》。

5.2.5考勤打卡人员上下班故意不进行考勤打卡的,或非公务处理情况在其工作所在办公区域以外考勤机进行考勤打卡的,按弄虚作假隐瞒出勤记录进行违纪处理。

5.2.6考勤打卡人员班次规定

①工作班次增加:因业务要求需增加新工作班次的,由部门HRBP填写《新增班次申请表》

分管副总审批。

②工作班次调整:考勤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工作班次调整的,须提前填写《班次调整单》,不符合公司制度的班次调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时间调整,未提前做好工作交接或工作交接情况未经上级确认的情况将视作班次调整异常情况。

③特定人员班次:为了适应部分人员特定人员上班需求而设立,仅供特定人员使用,若特定班次有特殊考勤规则可制定相应考勤细则,经公司报批生效使用。

5.2.7考勤打卡人员缺勤相关规定

在当个考勤月内产生的迟到、早退、旷工、溜班等任意一种或多种并存的应在岗而未在岗的情形属缺勤。

5.2.7.1 迟到

迟到是指按个人班次的上班时间已到、非请假(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等,以下简称请假)、休假、公出、出差而未到岗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行为为迟到。月度累计迟到时间在20分钟(含)以内的,不进行迟到扣款;大于20分钟者,按当月累计的所有迟到分钟数(包括最初的20分钟)进行考勤扣款。

5.2.7.2早退

按人个班次的上班时间且非请假、休假、公出、出差于下班时间前30分钟(含30分钟)

离岗下班的为早退。在没有办理请假、休假、公出、出差等手续;也并非进入公司的另一个门

禁区,在其个人班次的上班时间内从当前门禁区刷卡离开的,也认定为早退。

5.2.7.3 溜班

考勤打卡人员在没有办理请假、休假、公出、出差等手续,从公司工作场所的一个门禁出

门到任意一个门禁进入,间隔时间超过20分钟,或当天累积出门时间超过60分钟属于溜班。

5.2.7.4 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旷工:

①当日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不足两个小时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当日超过两个小时(含)的,按旷工全日处理;

②未经请假批准或假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

③事先有口头请假经批准,但在到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的;

④事先有公出或出差经批准未办手续,但在公出或出差返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应手续的;

⑤溜班一次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全日处理;

⑥公司员工若在连接星期假日或法定节日前后旷工者,应视为连续旷工;但其中星期假日或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旷工工资扣款天数。

5.2.7.5 缺勤扣款的计算

①迟到扣款的计算基数为标准工资。

②每次早退在2分钟(含)以内的,扣10元;大于2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每次早退按旷工2小时处理。

③旷工扣发旷工时段应发工资的两倍工资。

④溜班每次超过20分钟不满两小时的,每分钟扣5元。

5.2.8《异常单》违规规定

以考勤月为单位,首次出现未打卡且未在3个工作日内填单的造成当月考勤异常的,提交《异常单》审批通过后,扣款50元;申请未通过的则按旷工处理。第二次及以上(2≤N<5)出现未打卡且未在3个工作日内填单的提交异常单审批通过后,每次扣款100元;超过5次(N≥5),一次性扣款1000元;申请未通过的则按旷工处理,以上为叠加扣款。

5.3公出

5.3.1因工作需要,于本埠城区内(如福州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长乐区)公务性质的外出、并在当日内往返的为公出。

5.3.2员工公出必须提前填写《公出单》并经审批后公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填写《公出单》时,应在公出返回公司后的3个工作日内且在当个考勤月关账前补填《公出单》。

5.3.3公出不需要办理返回核销手续,但实际公出时间超出原公出时间的,应补填《公出单》报批。

5.4出差

5.4.1因工作需要,受派遣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公出以外的公务性质的外出为出差。

5.4.2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单》并经审批后,方可离岗,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单》的,应在出差当个考勤月关账前填写《出差单》。

5.4.3多人出差的,应由员工各自填写《出差单》,员工出差应于事前做好出差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

5.4.4出差费用借支的款项及申请人规定按公司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5.4.5出差员工在出差期间若有派遣之地点、时间、事项有变化的,应提前请示直接上级,获得批准后才可变更出差的相关内容,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填写变更的内容。

5.4.6出差员工须在返回公司三个工作日内到出差的原批准人处进行时数核销;实际出差的地点、时间、事项若与原申请有变化的,出差批准人必须进行变更核销;经核销的《差旅费报销单》是费用报销的必须附件。

5.5门禁

5.5.1门禁数据是考勤打卡人员考勤打卡的有效补充数据。

5.5.2对于暂时没有安装门禁机的大门,进入时也应主动出示99U登录页面等身份识别凭证予安保人员检查。

5.5.3员工在进入或离开工作场所的各个装有门禁机的大门之前,应主动刷指纹或人脸,无法刷指纹或人脸的人员应于安保处主动登记。

5.6 请假的具体规定见《请休假管理办法》。

5.7 时限与权限

考勤表单审批时限及权限请依据各表单流程设置的要求执行。

5.8考勤月及考勤关账日规定

5.8.1考勤月: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月(如6月份的考勤月为5月21日至6月20日);公司考勤工作中的“月”均认定为当个“考勤月”。

5.8.2考勤关账日:每个月21日24:00考勤关账。

5.9 考勤违规处理

5.9.1 异常填单违规

①异常填单次数:员工当月《异常单》次数及当月事后填单(包括出差、事假、婚假、调休、年休假、班次调整)次数的总和。

②当月异常填单次数给予5次免责机会;第6次至第10次(6≤N≤10),每次扣款50元(不包含前5次免责);超过10次不到15次的(11≤N<15),一次性扣款500元;超过15次的(N≥15),一次性扣款1000元,以上为叠加扣款。

5.9.2 考勤工作员工弄虚作假或没有按规定完成考勤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违纪处理制度规定处理。

5.9.3连续旷工24小时及以上、或月度内累计旷工24小时及以上、或年度内累计旷工40小时及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月度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10 考勤违规免罚情形与证明文件标准

5.10.1 考勤打卡人员《异常单》免罚

①因机器故障导致考勤打卡人员打卡无法识别的,可提供该异常时段的在岗证明、机器故障照片等申请该笔异常单免罚;

②系统未推送考勤打卡人员考勤异常提醒,可提供ERP系统提醒考勤异常日后一天所有对话截图申请该笔异常单免罚。

5.10.2新员工在入职时可享有考勤违规免罚期,在入职后第三个考勤月开始进行违规统计。

6、附则

6.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部门因特殊工作安排,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下另行制度实施细则。

6.3实习生及临时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6.4非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第2.1条)的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相关考勤制度。

6.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同时2020年08月发布的《泰和考勤管理办法2020V8.0》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失效。

7、支持性文件

《考勤管理办法FAQ》、《异常单》《请假单》、《年休假单》、《调休单》、《正常班次调整单》、《出差单》、《公出单》、《哺乳假单》

 

 

版本变更记录:

版次 变更日期 修订人 变 更 内 容 摘 要
1.00 2007/12/26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建立制度
2.00 2008/01/28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补充加班规定
3.00 2008/11/30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细化出勤、缺勤的具体规定
4.00 2011/9/15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修订溜班、满勤等规定
5.00 2014/3/21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1、 新增不定时班次与管理岗班次定义标准、适用范围。

2、 新增特殊班次考勤方式。

6.00 2014/11/10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1、新增异常单填单次数及漏打指纹未及时填单处理定义

2、异常单审批权限由部门助理调整为部门负责人

3、新增电脑考勤规范

4、新增异常填单次数违规处罚及漏打指纹未及时填单违规处罚

5、新增考勤免罚申请情形与证明提交规范

7.00 2016/5/21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新员工在入职时可享有考勤违规免罚期,在入职后第三个考勤月开始进行违规统计。
7.10 2017/11/10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1、结合新门禁系统,将进出门禁应刷工牌修改为刷指纹或工牌;

2、5.2.1①中新增金泉办公区。

7.20 2019/5/24 人力行政部人事事务组 1、修订出差单填单时间限制,并将出差单事后填单纳入异常填单次数,详见第4.10、5.3.4条。

2、修订第5.4.4条“每次早退在2分钟(含)以内的,扣10元;大于2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每次早退按旷工2小时处理。”(修订前后实际含义相同,仅表达方式优化)

3、删除5.7.4考勤免罚申请流程

4、删除附则6.4的内容

7.30 2019/10/21 人力行政部人事事务组 1、 修订第3.2条“负责本部门人员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上限后即刻提报并办理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2、 更新部门名称:将“人力资源部”更新为“人力行政部”

8.00 2020/08/03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1、修订门禁相关规定,删去工牌相关内容。

2、修订考勤方式,由指纹扫描修订为指纹或人脸考勤,删去电脑考勤相关规定,删除金泉办公区域内容。

3、修订管理岗班次相关规定中,未定级人员根据拟定职级执行。

4、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更新人力行政部职责。

5、删去原第5.7.2条事后填写请休假单据免罚。

6、修订班次调整单审批的相关内容,增加班次调整单事后监管和异常情况处理环节。(详见第3.4条、第5.2.4条)

7、删去原第5.5.3条 :“考勤处理工作的时限及流程见《考勤统计工作流程》”、原第5.5.4 ①条:“总监以下员工公出的由直接上级核准,总监及以上员工的公出不需办理审批手续。”(历史条款,条款内容与实际操作已不符)。

8、新增《泰和考勤管理办法FAQ》文件。

8.1 2023/01/03 人力行政部人事综合组 1、修订部门负责人、HRBP职责。

2、增加考勤不打卡人员考勤管理细则,修订考勤打卡人员管理细则

3、修订时限与权限、修订考勤违规处理、支持性文件。

 

加班管理办法FAQ(点击下载)